弟子问弟子在受八关斋戒的第二天已破了不非时食,因在厨房出坡的时候,看到饭勺和菜碗上有饭粒和剩菜,不敢浪费十方供养,就吃掉了。    

师父答:你太惜福了。什么叫惜福?可以吃的东西,不浪费,叫惜福。但是要依戒法的开遮持犯行持,才是正确。守持八关斋戒,世尊制定不非时食,就是过中不可以吃东西。过中了吃饭粒剩菜,那不叫惜福是犯戒,要持戒才对。应该把饭粒、剩菜整理干净,放回锅中去,明天再吃,那才叫做惜福,要这样做;而不是顺手放在嘴里,把它吃掉,这是犯戒的行为,乖违佛的意思。

弟子问:过后才想起不非时食的戒条,非常惭愧,请问弟子是不是要重新再受戒,及在师父面前求忏悔?

师父答:应该对师父忏悔所犯的,忏悔之后就清净了,八关斋戒还是圆满的。不需要再重新受,哪一条有犯,就针对那条戒忏悔就可以。

【五戒、八戒忏悔文】

若犯中、下品可悔罪,说罪之文,依有部律酌定如下:先作礼敬已,蹲踞合掌,作如是说:

『大德存念!我优婆塞(夷)某甲,有故○○○,犯下品可悔恶作罪,及此方便恶作罪(凡所犯罪,无论根本、方便、等流,皆有方便罪。说罪时,应并说之),此所犯罪,我今于大德前,从清净来(即上次忏悔已来),并皆发露,不作覆藏,由发露已,便得安乐。』(三说)

所对比丘问言:「汝见罪否?」

答言:「我见。」

又问:「将来诸戒能善护否?」

答言:「能护。」

所对比丘言:「善。」

答言:「尔。」

【忏悔之法】

若犯四重戒上品不可悔罪,惟依大乘法修取相忏,若见好相,许重受五戒。

犯四重戒之中品可悔罪,须向三人僧忏罪。《五戒相经笺要补释》云:「或无三人,止向二人,一人亦得灭罪。傥无清净大小僧众堪向说罪者,但殷重自誓终不复犯,罪亦得灭。若有人可向说罪者,必不得自誓灭也。」

犯四重戒之下品可悔罪,应向一人僧悔罪。

又:五、八戒之遮戒,酒戒以后的戒条,悉属中品可悔罪;其方便罪、等流罪,皆属下品可悔罪。

无论中品、下品,皆对一人僧,忏悔灭罪。

——天因法师 

作者 曹王禅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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