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佛的人,具备正信正见外,还要深信因果,如果拨无因果,便是邪知邪见,为害甚大。

从客观事实来看,世出世间,十法界圣凡,无一不受因果定律支配,任何人和事,都不能超越因果范围,即使释尊说法四十九年,亦不外说明一切诸法的因果原理。所谓因果原理,是指宇宙万有,都各有其原因及结果,一切事的成败兴衰,一切人的富贵贫贱,无一不是由因感果。因之与果,如影随形,丝毫不爽。

再说出世佛法,知苦断集,慕灭修道为因,出三界,了生死,证阿罗汉位是果。深山静坐,春观百花开,秋观黄叶落,悟知世态无常,人生不永,进修圣道为因,证独觉位是果。知诸法缘起性空,修十二因缘还灭门为因,证缘觉位是果。发菩提心,勤修佛道,上求下化为因,分断无明,分证法身,登法王子位是果。深达实相,无明尽,福慧足为因,觉悟成佛,菩提圆满是果。所谓修如是因,证如是果。因果之理,不止限于世间法,纵观十法界圣凡,迷因则迷果,悟因则悟果,谁能拨无因果?

因果之道,通于善恶,修上品十善因,得上生天界果;修中品十善因,得生阿修罗果;修下品十善因,得不失人身果。做上品十恶因,感地狱果;做中品十恶因,感饿鬼果;做下品十恶因,感畜生果。如是善因善果,恶因恶果。

又善恶因果,通于三世。三世,是过去世,现在世,未来世。亦可以说是时间上的过去,现在,未来。例如:今生修善或作恶,未必即生受报;而今生之祸福苦乐,亦非一定由今生所作业因所感。根据三世因果之理,人生际遇多半由于宿世业因所感;而今生所作,又能为将来引生结果之因。

所以佛说,“欲知前世因,今生受者是;欲知来世果,今生作者是。”世有善人终生坎坷,此皆宿世恶业所感,与今生作善无关;而今生之善因,仍能招感来生善果。反之,世有恶人,竟然大富大贵,此亦是夙世善因,今熟所致;今生虽作恶多端,但由于宿世善因不可没,故受善报;而今生所作恶因,仍招未来恶报。

六祖大师说,“迷人修福不修道,只言修福便是道,拟将修福欲灭罪,后世得福罪还在”。学佛的人,明乎此理,面对逆境,自可释然,不致怨天尤人,或怀疑因果不昧之理。因果之理,除通于善恶及三世外,又有定与不定业之分。善恶业缘,受报好丑,除五逆十恶,罪大恶极,不通忏悔,所谓定业不可转外,其他轻罪,皆可以由人忏悔积福,或凭借三宝神力加被,而转变果报,改善命运。

虽然说“假使百千劫,所作业不亡,因缘聚会时,果报还自受”,因的种子虽不亡,助长种子的缘仍然可以改变。例如:一粒种子的生长,必须凭借水土阳光,人工肥料,拔草灌溉,种种助缘。种子是因,水土等是助缘。种有优劣,缘有好坏;种优助缘又好,便是好因好缘,成果必好。若然好因遇坏缘,结果就会不同。反之,种子虽劣,若得良缘相助,结果亦不坏。最忌坏因又遇坏缘,则结果必然不好。

同样道理,人今生的善恶与勤懈,固然可以作为未来感果的亲因,然亦可以影响现在由宿业所感的果报。学佛的人,若能诸恶莫作,使宿世恶因,缺乏坏缘,恶果不生,就可以灭罪生福。若然众善奉行,助长宿性善因,便可以增加现在的福禄。

文:网络

作者 曹王禅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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